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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有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

一、协议双方

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:甲方为(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为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),法定代表人/个人姓名为(法定代表人/个人姓名),联系地址为(联系地址),电话号码为(电话号码);乙方为(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为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),法定代表人/个人姓名为(法定代表人/个人姓名),联系地址为(联系地址),电话号码为(电话号码)。

二、交易内容

1.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(具体名称)贵金属(以下简称“贵金属”)(规格、数量等具体信息),乙方同意购买该贵金属。

2. 贵金属的价格将按照当天的市场行情进行确定,双方应当在确定价格后进行支付和交割。

三、交易方式

1.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(具体时间)内支付全款给甲方,甲方收到全款后应当将贵金属交付给乙方。

2. 交付方式为(具体方式),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商定。

四、风险提示

1. 由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,交易风险较高,请双方在交易前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。

2. 任何因市场原因导致的损失,双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1.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,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
2.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,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的全部损失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2. 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。

七、其他
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(具体时间)。
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
签署日期: 签署日期:

以上为双方签署的《稀有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》,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内容,履行各自的义务,确保交易顺利完成。祝双方合作愉快,财源广进!

 稀有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

发布时间:2024-03-25  阅读:63 次  【打印此页】